立法會今年通過法例,區議員須宣誓擁護《基本法》及效忠香港特區。特首林鄭月娥表示,當局今日(7日)會陸續向現任區議員發送宣誓邀請函,有關區議員須確認出席,否則會喪失區議員資格。由於早前流出不符區議員資格的「負面清單」,涉觸犯清單行為的區議員倘被當局取消資格,須被追討上任以來的薪津,導致大批區議員辭職,故此現時只有211名在任區議員需要宣誓。
林鄭月娥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,區議員的宣誓儀式會分4批進行。首批為港島區的區議員,將於本周五(10日)在北角社區會堂舉行宣誓儀式。現屆區議會原有的479名區議員當中,已有260人自行辭職,另有8人因拘禁及離開香港而失去議席,故現時只有211名現任區議員需要宣誓。
她又指,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是區議員宣誓的監誓人,但不會即時公布宣誓是否有效,當局會盡快在儀式後通知有關人士,如有些宣誓行為令當局有懷疑,不能完全信納,有關區議員會有申述的機會,並再由監誓人判斷,有需要時會尋求法律意見。而宣誓具法律約束力,如有人作虛假聲明,或是之後從事違誓工作,需承擔法律責任,如有違法行為,當局亦會轉介執法部門。
區議員在宣誓儀式上,要逐一在國旗及區旗前讀出誓言,邀請函中亦有提及衣着等要求,讓區議員清楚知道如何表現莊重及嚴肅。
對於會否向宣誓無效的區議員追討薪酬,同場的徐英偉表示,區議員薪酬安排是根據酬津指引處理,如喪失區議員資格,會即日起停止發放酬金、津貼及開支償還款項,如過往有不符合酬津指引或與區議會無關工作開支,就不會獲償還。
他又指,如宣誓人當日故意、明顯拒絕作出誓言,會按條例考慮是否取消其區議員資格。認為宣誓安排簡單直接,倘區議員符合宣誓要求,當局毋須再尋求法律意見,望可即日公布符合資格的議員,強調只要「平生不做虧心事,半夜敲門也不驚」。